今天才悟到:世間萬般,痛快的事太少,所以需要搖滾樂,這和喝酒一個道理。
01 | 李志的《杭州》,也是我的杭州
“一杯長島下肚,轉(zhuǎn)身跳進(jìn)西湖,找也找不到九六年的痕跡,忘也忘不了武林門的回憶”
這是我一個人的時候一定要聽的歌,逼哥的《杭州》。杭州,還真特么忘不掉。我在北京,手頭上管理著一家小公司,做建材的,可是我永遠(yuǎn)懷念在杭州那個破小區(qū)的沒有窗戶的破小屋子,一喝酒就更陷在懷念里出不來。
那時的我有一把木吉他,每天都有時間彈彈喜歡的民謠,現(xiàn)在,我手里是一杯長島,卻連西湖都看不到。

02 | 當(dāng)個果兒也很好
我在一家酒吧認(rèn)識的我男朋友,不,準(zhǔn)確說是前男友。他是玩搖滾的吉他手兼主唱,有人叫我果兒,我一點兒都不在乎。
那天我失戀了喝了好多酒,他在臺上表演,唱的什么我都不太記得了,只記得他的眼睛比我手里的酒還要醉人。
其實那是第一次喝酒,后來分手了,我卻愛上了酒。
03 | 找不到烏托邦,那就自己建一個
我現(xiàn)在是一家酒吧的老板,之前干過無數(shù)種工作,出租車司機、鋼鐵工人、保安、小職員甚至洗車小弟,也做過鼓手,是的,我一直都記得我是一名鼓手。
我的樂隊在四年前就解散了,因為連酒吧都沒有的小縣城養(yǎng)不起搞音樂的。所以我回家開了一家酒吧,希望在小地方那群愛音樂的人心里也能有個烏托邦。

04 | 時間縫里的家
我在一線城市干著程序員的活,除了時間少其他都好,但無論我多晚才下班,在這個城市總有那么一間酒吧亮著燈,總有一個舞臺還在唱著金屬、funk或民謠,仿佛在等我回家。每天下班去酒吧坐一小會兒,喝喝酒、聽聽歌,日子就這么一直暖著,也挺好。

05 | 不安分,就堅定
我沒有工作,我一直在找工作。大學(xué)我學(xué)的會計,我爸選的專業(yè)。大學(xué)四年真的可以讓人脫胎換骨,一直喜歡畫畫的我一不小心愛上了搖滾樂。
我不想當(dāng)一個安安分分的會計,我覺得我可以去音樂公司做設(shè)計,我希望離音樂更近一點。想盡了辦法,被拒了無數(shù)次,曾經(jīng)在深夜靠酒精麻痹自己,可我依然不愿意放棄。

06 | 和一整個樂隊分手
我是來自農(nóng)村的大四準(zhǔn)畢業(yè)狗。人家畢業(yè)是和女朋友分手,我呢,是和一個樂隊分手。
大一下半年我被哥們忽悠進(jìn)了樂隊,貝斯手,因為我還沒去過酒吧。媽蛋,這理由簡直扯淡!可是我還是彈了3年的貝斯。
離開學(xué)校前我想去演過的每一家酒吧躁上最后一次,這些埋葬我青春的地方,埋葬著我和那幫混蛋兄弟一起的時光。

07 | 我不是真正的快樂
我家境不錯,可我就是喜歡調(diào)酒,我媽說我不務(wù)正業(yè),為此我和家里爭執(zhí)不斷,賭氣不吃飯、砸東西、好幾天不回家,這些事兒我都干過。
朋友羨慕我不愁吃不愁穿,可是沒人能懂,只有在酒吧調(diào)著酒打著碟看著舞池里狂歡的人群才是真正快樂的我。

08 | 江湖人都愛一碗酒
我是晚晚,一家酒吧,坐標(biāo)杭州,每天都有人來了又走,有來喝酒的、看球的、聽歌的,也有把妹撩漢的。我不知道他們身上都發(fā)生著什么,有著怎樣操蛋的或美好的故事,但我希望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帶給他們哪怕一時的欣喜。
如果可以,我希望用一碗酒,換你一個故事和一段歡愉。

小小的地方小小的自己,用最大的力氣做最愛的事,把生命活成最好聽的故事,也很一件很搖滾的事,難道不是嗎?
如果你跟我一樣,也擁有對生活的熱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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